更新时间:2025-05-27 GMT+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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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管局要求

企业用户

主体信息

  1.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,无字号写法定代表人并备注“无字号无公章个体工商户”。
  2. 主体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(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)。
  3.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和应急号码不能重复。

网站信息

  1. 主体负责人是法人,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。
  2.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。
  3. 域名注册有效期3个月以上。
  4. 单位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见单位网站命名要求
  5. 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,手机号码和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和邮箱重复,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,无归属地要求

电子材料

  1. 域名证书。
  2.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。
  3.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。
  4.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。
  5.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,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,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
  6.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,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。

变更备案

  1.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。
  2.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变更备案时,必须遵循以下规则:
    • 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A公司变更为B公司,您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。注销备案后您的网站将无法访问,请您尽快办理新的备案 。
    • 同一主体单位名称变更,您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。信息变更过程中不会影响已备案网站的正常使用。
  3. 支持网站迁移

新增接入

  1. 新增网站和新增接入要求之前备案的网站必须正常开放,符合单位营业范围。
  2. 证件号码、负责人信息、证件住所、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。
  3. 主办单位名称需与原ICP备案信息(工信部备案信息)一致,若不一致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才可接入。

个人用户

主体信息

  1. 个人备案非本省身份证件,需要提供本省居住证。
  2.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,无归属地要求

网站信息

  1. 域名注册有效期3个月以上。
  2. 网站服务内容要勾选其他,备注是个人网站,内容只能和个人相关。
  3.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。
  4. 个人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见个人网站命名要求

电子材料

  1. 域名证书
  2.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。
  3.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,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。

变更备案

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,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,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。

新增接入

  1. 证件住所、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。

注: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,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,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,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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