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5-15 GMT+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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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置数据存储

云监控服务各监控指标的原始数据的保留周期为两天,超过保留周期后原始数据将不再保存。您开通对象存储服务(Object Storage Service,以下简称OBS)后,可将原始数据同步保存至OBS,以保存更长时间。

本章节介绍如何配置数据存储。

使用须知

  • 当前支持“配置数据存储”功能的区域有:华北-北京一、华东-上海二、华南-广州、华北-北京四、贵阳一,其余区域暂不支持。
  • “配置数据存储”保存到OBS中的功能即将下线,未配置OBS数据存储的用户请不要使用,避免数据丢失,推荐使用将云服务监控数据转储到分布式消息服务Kafka中,详情请查看数据转储
  • 如果配置的转储策略处于关闭状态七天以上,会默认被清除。若用户需要使用,需重新配置策略。
  • 如果用户账户被冻结2小时以上,转储OBS开关会被关闭。若用户需要使用,需要解冻账户并重新打开转储OBS开关。

约束与限制

  • 仅支持旧版操作。
  • 配置数据存储功能不支持加密桶。

前提条件

  • 已开启云服务。
  • 已开通对象存储服务。

操作步骤

  1. 登录管理控制台。
  2. 单击“服务列表 > 云监控服务”。
  3. 单击页面左侧导航栏的“云服务监控”,进入“云服务监控”页面,单击待配置的云服务名称:
    • 若选择ECS或BMS则跳转至主机监控页面,具体操作请参考步骤4
    • 若选择其他云服务则进入云服务监控详情页面,具体操作请参考步骤5
  4. 在主机监控页面配置数据存储的操作步骤如下:
    1. 在主机监控页面,单击资源所在行“操作”列的“更多 > 配置数据存储”,或者勾选待配置的资源后,单击列表上方的“配置数据存储”。
    2. 在“配置数据存储”页面,按照表1配置参数。
  5. 云服务监控详情页面配置数据存储的操作步骤如下:
    1. 在云服务监控详情页面,单击云服务监控右上角“返回旧版”。
    2. 单击云服务资源所在行“操作”的“配置数据存储”,或勾选待配置的资源后,单击列表上方的“配置数据存储”。
    3. 在“配置数据存储”页面,按照表1配置参数。
      表1 配置数据存储参数

      参数

      说明

      样例

      OBS转储

      是否配置OBS转储,可选择“是”或者“否”。

      说明:

      仅当用户已配置过数据存储时,才能选择“否”。

      新创建OBS桶

      是否需要同时新建OBS桶,开关打开表示需要新建OBS桶,开关关闭表示不需要新建OBS桶,默认关闭。若已有OBS桶,可不用创建。

      转储OBS桶

      数据转储到OBS桶的桶名称。

      • 若新创建OBS桶开关打开,则需要输入需要创建的OBS桶名。
        注意:
        • 长度范围为3到63个字符,仅支持小写字母、数字、“-”、“.”。
        • 禁止使用IP地址。
        • 禁止以“-”或“.”开头及结尾。4. 禁止两个“.”相邻(如“my..bucket”)。
        • 禁止“.”和“-”相邻(如“my-.bucket”和“my.-buket”)
      • 若新创建OBS桶开关关闭,则需要选择已有的桶名称。
        注意:
        • 为了确保安全,选择已有的桶时请选择“存储类型”为标准存储,并且“桶策略”为私有的桶。
        • 选中的桶会将读写策略授权给云监控,请谨慎修改桶策略,防止转储失败。

      ecs-0615

      监控数据文件前缀

      通过设置监控数据文件前缀可以方便您区分OBS桶中的云监控服务数据文件与其他普通文件。只能由英文字母、数字、中划线、下划线、小数点组成,且输入长度不能超过64个字符。

      ecs-0615

  6. 单击“确定”,完成配置数据存储。

    配置完数据存储后,系统会在每天的2-4-6-8-10-12-14-16-18-20-22-24整点自动将监控数据转储到OBS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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