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置数据存储
云监控服务各监控指标的原始数据的保留周期为两天,超过保留周期后原始数据将不再保存。您开通对象存储服务(Object Storage Service,以下简称OBS)后,可将原始数据同步保存至OBS,以保存更长时间。
本章节介绍如何配置数据存储。
使用须知
- 当前支持“配置数据存储”功能的区域有:华北-北京一、华东-上海二、华南-广州、华北-北京四、贵阳一,其余区域暂不支持。
- “配置数据存储”保存到OBS中的功能即将下线,未配置OBS数据存储的用户请不要使用,避免数据丢失,推荐使用将云服务监控数据转储到分布式消息服务Kafka中,详情请查看数据转储。
- 如果配置的转储策略处于关闭状态七天以上,会默认被清除。若用户需要使用,需重新配置策略。
- 如果用户账户被冻结2小时以上,转储OBS开关会被关闭。若用户需要使用,需要解冻账户并重新打开转储OBS开关。
约束与限制
- 仅支持旧版操作。
- 配置数据存储功能不支持加密桶。
前提条件
- 已开启云服务。
- 已开通对象存储服务。
操作步骤
- 登录管理控制台。
- 单击“服务列表 > 云监控服务”。
- 单击页面左侧导航栏的“云服务监控”,进入“云服务监控”页面,单击待配置的云服务名称:
- 在主机监控页面配置数据存储的操作步骤如下:
- 在主机监控页面,单击资源所在行“操作”列的“更多 > 配置数据存储”,或者勾选待配置的资源后,单击列表上方的“配置数据存储”。
- 在“配置数据存储”页面,按照表1配置参数。
- 云服务监控详情页面配置数据存储的操作步骤如下:
- 在云服务监控详情页面,单击云服务监控右上角“返回旧版”。
- 单击云服务资源所在行“操作”的“配置数据存储”,或勾选待配置的资源后,单击列表上方的“配置数据存储”。
- 在“配置数据存储”页面,按照表1配置参数。
表1 配置数据存储参数 参数
说明
样例
OBS转储
是否配置OBS转储,可选择“是”或者“否”。
说明:仅当用户已配置过数据存储时,才能选择“否”。
是
新创建OBS桶
是否需要同时新建OBS桶,开关打开表示需要新建OBS桶,开关关闭表示不需要新建OBS桶,默认关闭。若已有OBS桶,可不用创建。
是
转储OBS桶
数据转储到OBS桶的桶名称。
- 若新创建OBS桶开关打开,则需要输入需要创建的OBS桶名。
注意:
- 长度范围为3到63个字符,仅支持小写字母、数字、“-”、“.”。
- 禁止使用IP地址。
- 禁止以“-”或“.”开头及结尾。4. 禁止两个“.”相邻(如“my..bucket”)。
- 禁止“.”和“-”相邻(如“my-.bucket”和“my.-buket”)
- 若新创建OBS桶开关关闭,则需要选择已有的桶名称。
注意:
- 为了确保安全,选择已有的桶时请选择“存储类型”为标准存储,并且“桶策略”为私有的桶。
- 选中的桶会将读写策略授权给云监控,请谨慎修改桶策略,防止转储失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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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控数据文件前缀
通过设置监控数据文件前缀可以方便您区分OBS桶中的云监控服务数据文件与其他普通文件。只能由英文字母、数字、中划线、下划线、小数点组成,且输入长度不能超过64个字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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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若新创建OBS桶开关打开,则需要输入需要创建的OBS桶名。
- 单击“确定”,完成配置数据存储。
配置完数据存储后,系统会在每天的2-4-6-8-10-12-14-16-18-20-22-24整点自动将监控数据转储到OBS桶中。